木兰县“化整为零”使黑龙江省越权审批基本农田,坑害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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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4 19:02:41    编 辑   

哈尔滨市木兰县强买强卖土地,木兰镇受益农民变成受害者

哈尔滨市木兰县政府在2012年征收农民土地时采用强买强卖的方式,以虚假的手续逐级上报各级政府部门,获得批文,遭遇受害人实名举报。
  木兰镇受益农民变成受害者
  本网讯(首席记者:唐云立 记者:岳吉)2012年初,哈尔滨市木兰县政府木兰镇政府在临城村实施农民土地转租,当时给农民租地的价格远远高出市场价。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农民签字同意,也有一部分人拒绝签字出租自家耕地,村民刘文泉、崔军等人就是他们中的代表,发现政府部门有造假行为,依据证据做为上访的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对此进行追责。
  (一)以土地转租变为强征
  2012年1月17日,木兰镇人民政府以受“哈尔滨昊伟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指使临城村委会人员到村民家做动员,以高价转租土地,让村民签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村民发现合同中第七条:“其它约定。在流转期间内,流转土地如果被征用、按以下方式办理:1、甲、乙双方和哈尔滨昊伟农业有限公司必须服从和接受并签订征地补偿合同;2、土地补偿费按征地批复文件下发时区片地价执行(但不低于每平方米32元),由乙方享受,由临城村委会打入乙方直补帐户。”部分村民不同意签字转租,但镇政府人员还强性把转租费打入村民的直补帐户里。
  农民崔军的母亲詹德英67岁,她同其它村民一样不同意转卖,在自家承包地里阻止他人强占耕地,被当地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治安拘留十日。(该土地为2014年下的征收土地批文,但一直到2017年没有被征占,崔军家没有同当地任何部门签定转租、转让合同,所以一直在耕种。)
  当地政府借用企业之名挪用公款,把村民土地强行转租到手之后,开始实施在春天不准耕种,有部分土地故意摞荒,变成废弃地,做一般农业用地,再拍成图片。
  实际上这片土地都是在2000年之前交农业税的,当地村民按人口分配的承包田,属于基本农田。县、镇两级政府这一做法是为下一步强征村民耕地设下一个伏笔。
  (二)利用并村变更土地性质 降低补偿价格
  木兰镇原前进二队属于城中村,都是菜农(户口标注),在2012年之前撤乡并村时被并为临城村,这做法在征地中县政府免交了新菜地开发基金(按相关规定应该交纳这笔费用)。
  2012年6月25日,县、市两级人民政府向黑龙江省政府提出城市建设用地申请。
  2012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了“关于木兰县二O一二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有了批文,木兰县政府便有了话语权,开始实施强行征地,以不分地类为由,将菜农土地征收补偿价格一律按32元一平方米进行补偿。无论村民是否同意本次征地价格,硬性强占,把补偿款直接打到村民直补帐户上。
  刘文泉说:“得到钱,应该是受益者,但我却因此失去了土地,其实是受害者”。
  (三)绕开法规“化整为零” 逐年申报建设用地
  木兰县是一个贪困县,近年来却大搞开发建设,如今城内新征的土地被闲置,占用大量的菜田,未能补充菜田,致使木兰县法地蔬菜价格高出邻县一倍之多。刘文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租代征”的性质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这样就使农户丧失了听证权、话语权,从而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具有欺诈性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导致了农户上访,进而追究领导责任。

  2012年6月25日,由木兰县政府县长张国文签发的,向省、市政府呈报的征地审批请示,文中显示确认农户对此无有异议,与实际发生行为不符,近年因为征地所引起发的上访事件屡屡发生。(刘文泉带领众人在2017年曾打着标语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门前讨要说法就是一例)
  从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木兰县政府获得省政府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有数据可查,共有7次。这一做法就绕开国家相关规定,把征收土地化整为零逐年申报。目前,木兰县所征的土地没有被充分的利用上,仍然由政府转租给他人进行耕种。
  (四)县政府工作人员拿批文说事
  2014年7月,农民刘文泉家的2.77亩土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非法毁掉,引起他的强烈不满,开始上访。
  近日他对记者说:我们木兰县政府、木兰镇政府从2012年开始征地,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欺骗农民,当时旱田600元/亩,水田800元/亩的高价,以受企业委托从农民手中租赁,然后变为强征,我家就是例子。木兰镇政府指使他人把我家的地给毁了,不让我继续耕种。
  “我家地被毁后曾找到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并找到木兰镇郭云鹤镇长,他承认是政府行为。接着镇政府开始调查我承包的土地种植的葡萄和暖棚是什么时间建的。他找到一个叫史井玉的农民,让他出面证实是他在2014年给我家盖的。据该人讲镇政府工作人员给他一千元钱,让他做假证(有该人视频为证)”。

左图:政府工作人员调查笔录造假把2改成4。右图:农民胡振俭的声明。
  “为做实我是在2014年后抢栽种植的葡萄和盖的暖棚,镇政府调查人员又找到一位叫胡振俭的农民作证。胡振俭当时讲的是刘文泉是2012年春季盖的,但工作人员造假把2改成4,这样就变成2014年所建,只有这样我的行为属于政府公告之后所建,不给补偿(有证人的证言为证)”,刘文泉继续说。

图:两份用地调查表,左图有主管部门领导签名和盖公章,右图没有盖公章和未签名,说明了什么问题存在?

  刘文泉说:“上述问题通过调查得到证实后,我便向各级部门反映,查实有一份当地土地部门建设用地调查表,其中被征(占)农户代表签字确认,不是本人签字是别人代签,木兰县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人负有失职之责(有相关人员书面证明)”。
  2015年经国土局调查证实,李立局长对刘文泉的答复是:
  1、该地块确实有刘文泉家的承包地2.7亩(因为被毁之前郭云鹤说那里没有刘文泉家的承包地)。
  2、确实刘文泉种的葡萄盖的大棚被毁了,但木兰镇现在不认账。
  3、证实到现在(2015年)土地还没有征收。
  4、刘文泉的承包地未转租属自主经营行为,受法律保护。(有视听为证)
  据调查证实,刘文泉是2016年7月份在他没有同当地政府任何部门签定土地出让协议的情况下,承包地被他人强占转租,补偿款单方定价,直接打入他的直补帐户上。刘文泉虽然得到补偿,但强拆给他造成严重的损失。农民崔军家的土地在2014年被强占后,没签协议,在2017年5月他发现补偿款也被打入直补帐户。
  令人奇怪的是当地土地被征占后,农民每年都能领到国家发放的粮补款,由此证明他们的土地还没被变更流转。
  针对木兰县政府从2012年以来,以租代征农民土地,构成强买强卖行为,以违背了“农村集体土地国家征收的程序和十步骤”相关法规。
  农民刘文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举出大量的保存证据,如视频、录音、书面文字等实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揭露当地政府官员不法行为。
  请关注记者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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