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匪夷所思的判决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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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巴特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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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75岁老人李恒英和法院判决书上的公章较起了真,这枚公章已被权威机构鉴定为假。正是这份涉假公章的判决书让李恒英的毕生资产打了水漂。相关法院虽然认可这份判决书的存在,并通告其诸多错误,却对公章真假不作结论。

李恒英拿着许多法院裁判文书说,自己是老企业家,做过好多善事,救助过许多穷山沟的孩子上学,自己也拥有过亿的煤矿资产,现在就是被法院的众多的判决书和裁定书,让自己不但失去了几个亿的煤矿资产,而且还让自己变成了巨额欠款的负债穷人,生活都困难。老太太带着眼泪,一边哭一边哽咽地告诉记者说:“请问,法院对同案号的同一案件,同一天盖章(都是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可以作出两份内容不完全相同的判决书吗?更加离奇的是,在判决书上所盖的法院印章竟然是来自于不同的公章所盖的,这可是同一天的签发日期呀!”。

通过老人的叙述记者了解到,原来这是贵州省的腾巍煤矿股权纠纷案件,而这个案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判决书内容是 “李恒英诉孔文新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立案号(2013)苏中商初字第0001号,组成合议庭。案件内容是煤矿归孔文新了,但应该付给李恒英卖股权和投资的款却不给了。李恒英将煤矿的部分股权卖给了孔文新,诉讼苏州人孔文新需给股份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会连全部煤矿判给了孔文新呢?不但煤矿被霸占了,而且投资的几千万也一起打水漂,导致卖东西给别人,不但自己没有收到该收的款,还让自己全部连老本都亏进去,把自己变成了倒欠巨额债款的人。而导致李恒英丢失资产的这些判决书和裁定书,竟然是假公章?难道法院允许有真假两个公章吗?

两份离奇的判决书

长达一年多时间,案件才做出判决。离奇的是,法院在同一天给李恒英内容不同的判决书,而两份判决书竟然章的公章不同,老人无助的向记者展示了两份判决书材料。



面对这样的两份判决书,老人难掩内心的疑惑与无助。为什么同一天,同一个案件,同一个法院,同一个审判庭,同一群审判法官,为什么会给出两个审判书?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黑手?两份不同的判决书,到底哪份判决书是符合事实的,哪份判决书隐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此荒唐的一案两判,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有过这样的事情吗?

惊人的意外发现——法院真假公章

看着二份不同的判决书,老人一度被气急攻心,病倒很长时间。由于老人年岁已大,视力不是很好,再加上气愤,也未曾细看两份判决书,还是别人发现二份判决书的公章似乎有所差别,这引起了老人的注意。她找到司法人士咨询时,才发现问题严重性,然后才拿着这些资料,到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对判决书等资料上的公章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让老人大吃一惊,这些资料上的公章,竟是来自两个不同公章所盖的印文,其中一份判决书上的似乎是真公章所盖,比较清晰的是宋体字,而其余很多的裁定书,包括自己资产被法院划走的裁定书,以及法院“封条”上所盖的公章,都来自于另外一种黑体字并模糊不清的公章,与那个清晰的“宋体公章”上字体有明显的差异”。老人向我们展示了二个公章司法鉴定的结果:



苏州中院能践踏最高人民法院的公章规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印章管理规定》中关于印文字体的规定,必须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刻制,由单位统一保管。

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企业单位,都不允许有两枚公章,按照国务院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公章的准刻权限在于公安机关,而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关于一个单位只能是一个公章的规定是显而易见的。而作为司法单位的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能够使用两个公章吗?苏州中院又为什么会出现同样一个案号出现两份不完全相同内容的判决书呢?

记者亲自查看了这二枚公章印文,两份判决书上同名印文“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一个公章是宋体字,一个公章是黑体字【见穗司鉴15010140600168号鉴定意见书】。




记者查阅了李恒英与孔文新的股权纠纷,自2010年到2015年期间,5年的时间里,出现许多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现大多数司法文件和裁定书等都加盖了较为模糊的法院印章。而其他许多裁定书上盖的似乎也是较为模糊的公章。



两个不同的公章,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出现这样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原因?老人是否遭遇了“假借司法抢资产”?

呼吁司法公正,还民心以希望,共筑中国梦

□□□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出:“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明确提高政法公信力的工作目标,而且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工程:在每一个案件中彰显司法公正,使人们信服,让群众满意。

司法公正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重要的保障,一个国家的司法不公正,不但引起社会的不稳定,降低国人之间的诚信度,助长不法分子侵吞他人资产嚣张气焰,老百姓也因为司法没有严肃性而民怨沸腾,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对国家信用和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甚至毁于一旦。

面对年近耄耋的老一辈女企业家的遭遇,真不敢想象,在当代的中国,竟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件,老人的遭遇也许只是冰山一角。卢梭曾有一句经典名言: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把每一个案件都作为依法办事的考场,把每一个政法工作过程和结果都视为普法教育的课堂,让老百姓感受到正义就在身边,那么,法律才能被真正信仰,法治中国才会成为越来越真实的图景。
2017/4/13 13: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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